交 易 公 告
交易編號:LBZBGG2023-022
寮步鎮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中心受東莞市寮步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將對位于寮步鎮內各公交站-其他使用權租賃進行競投,歡迎有意參加者前來報名競投。
一、競投項目基本情況
資產編號
資產性質
交易面積
租賃年限
交易底價
加價幅度
保證金
資產地址
2990010
經營性資產
0.00平方米
3年
211900元/年
1100元/年
100000.00元
寮步鎮內各公交站
二、資產的使用范圍: 其他
三、行業要求: 承租方負責對公交候車亭(站牌)的廣告投放和日常養護管理,包括設施維護、衛生保潔、廣告發布,公益廣告更換等,實現目標管理。
四、競價單位準入條件
受讓人或承租(包)人的條件:1、承租方是具有“廣告制作或廣告發布或廣告設計、代理”經營范圍的公司法人,配置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團隊和在寮步設立固定的經營辦公場所; 2、承租方必須保證每條道路的公交站亭燈箱廣告有30%版面作為公益廣告版面,公益廣告更換頻率每年不少于4次,鎮宣教文體旅辦提供公益廣告的內容主題,乙方負責設計、制作、上畫和后續管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競投意向人報名參加競投前應仔細閱讀標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別注意確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競投人資格要求。(符合準入條件才能競投。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不能參加。)競投后經交易組織管理機構審核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初步競得人,取消競得資格,已交納保證金歸業主所有。
本項目不接受納入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的意向人競投報名。只允許法人報名,不接受自然人報名。
存在以下情況的不接受報名:
1、單位或個人對同一交易標的競得后2次棄標的,從第2次棄標之日起3年內納入平臺交易信用警示名單。在全市范圍內,單位或個人對不同交易標的競得后3次棄標的,從第3次棄標之日起3年內納入平臺交易信用警示名單;
2、在全市范圍內,單位或個人參加平臺交易,報名交易累計10次以上不進行有效報價的,從累計10次不報價之日起3年內納入平臺交易信用警示名單;
3、承租人違反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交易合同約定轉租、分租物業,或違反市、鎮(街道)關于遏制“二手房東”哄抬工業廠房租賃價格的政策規定的,從審查確認之日起3年內納入平臺交易信用警示名單;
4、集體經濟組織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責任,競得人仍以集體資產存在已披露的瑕疵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單位或個人在交易活動中經查實有弄虛作假、串通競投、行賄、敲詐勒索、威脅他人等干擾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體資產的承租人拖欠應繳租金超過6個月,或其他欠款超過6個月(從第一筆欠款起算)且累計欠款金額超過1萬元的;
7、單位或個人因違規參與平臺交易、放棄交易、不符合條件參加網上競價交易等原因,按規則應被沒收交易保證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體資產或其他不良履約情況造成租賃合同雙方仲裁、訴訟等糾紛,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擔其應承擔的全部違約責任的;
9、單位或個人經平臺交易簽訂集體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約定使用土地,造成違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納入各級國家機關或授權單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單的;
11、依鎮(街道)關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規則應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體資產的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不按時足額將租金等費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賬戶上,導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計達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臺信用警示名單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