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為加快推進我市“公交都市”建設,加強和規范中途公交站臺的管理、運營和維護工作,進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服務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福州市道路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中途公交站臺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司,請嚴格遵照執行。
福州市道路運輸綜合服務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福州市道路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中途公交站臺管理規范
為加強中途公交站臺的管理及維護,不斷完善公共交通的服務功能,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務水平,持續為乘客提供安全、舒適、整潔的候車環境,全面推進“公交都市”建設發展進程,打造亮麗的城市風景線,特制定本規范。
一、站臺的組成及功能
(一)中途公交站臺是城市特定的公共設施。其主體主要包括候車亭立柱、頂棚(遮雨棚)、導乘牌、廣告燈箱、照明系統、候車座椅等設施。
(二)其主要功能是為群眾出行提供信息查詢、出行指引、臨時休息等候車服務。
二、運營管理
(一)定期對燈箱廣告進行逐一檢查,畫面需保持完好,及時查缺補漏,不得出現嚴重掉色、破損、褶皺、脫落等現象。
(二)站點廣告燈箱內所刊登的商業廣告要符合文明城市建設標準,內容應積極、健康。
(三)站臺廣告位項目的采購,需定期將采購項目信息、項目用途、中標單位信息、合同履行日期等相關采購信息上報主管部門存檔備案。
(四)商業廣告租賃到期的,應及時更換新承租企業的廣告,若無承租的站臺廣告位,應立即更換使用公益廣告。廣告燈箱不得出現空缺、白版。
(五)公益廣告的內容、形式應按上級要求執行,重點時節,公益廣告的刊登比例應按上級主管、文明辦等部門的要求嚴格執行。場站公司要定期對站臺公益廣告進行維護,畫面保持清晰完整,內容需定期更新,及時更換老舊畫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公交站點、站名的變更
(一)對于公交站點的遷移、改造、拆除等工作必須獲得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授權后方可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改、損壞、圍擋公交站點設施,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制止并追償相應損失。
(二)對于新開線路及新增站點,應保證在新線路開辟前1日完成新站點候車亭的建設以及線路信息導乘牌的安裝工作。
(三)因調整線路走向,需調整停靠站點的,應保證在調整生效當日完成全部沿線站牌信息的更新及安裝工作。
(四)涉及工程施工圍擋,需遷移站點位置的,應保證在圍擋實施當日移除原停靠站點上的全部線路牌,并在原站點張貼關于新站點位置的指引告示,并說明調整原因及持續時間等信息。
(五)涉及工程施工圍擋,需取消停靠站點時,應在圍擋實施前3天提前公布站點取消信息,并說明取消原因及持續時間等信息,確保正確引導及方便群眾及時調整出行計劃。
四、冠名
(一)場站公司要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過寄送通知信函的方式告知商業冠名的企業。
(二)對續期冠名的公交站點,場站公司應在續期合同生效前5個工作日將相關信息上報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三)對未續期冠名的公交站點,場站公司應及時向主管部門進行報備,由主管部門對站點名稱進行重新命名。
五、日常保潔
(一)應配備專業維護清潔隊伍,定期對公交站點的候車亭進行維護清潔,確保站臺設施整潔無亂張貼、亂涂寫,無擅自懸掛物品。
(二)保持線路信息導乘牌表面無污漬、無遮擋,內容顯示完整。
(三)發現公交站臺被擅自遷改、損壞、圍擋,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六、站點巡查
(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對站點的服務設施進行巡邏、檢查,發現站臺張貼具有煽動性質、易造成擾亂及影響社會秩序的違法廣告,要迅速清除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爭取用最短的時間,最大程度的控制及降低負面影響。
(二)確保候車亭立柱基礎(底座)穩固,外觀無明顯破損、脫漆等現象。
(三)候車亭的遮雨棚不得出現傾斜、斷裂、下墜等現象。
(四)發現站臺內安裝與其使用功能無關的任何設施,要立即處理,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設備維護
(一)指派有專業資質的電工對站內用電設備及供電系統進行定期巡查維護,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手動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