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3月29日訊(通訊員 王海蓓 于倩倩 記者 李京媛) 近日,當事人鄭某將一面寫有“捍衛正義 維護公平”的錦旗交到了平度法院明村法庭庭長尚豐文和調解員“老趙”趙忠書手中,以表達自己對法官和調解員悉心化解糾紛的感激之情。

2021年6月,徐某以青島某生態園基地有限公司的名義向鄭某分批購買釜山88圣女果,到2022年1月,共欠鄭某貨款56991元,由徐某出具欠條一份,載明“今欠鄭某6月份貨款56991元,欠款人青島某生態園基地有限公司負責人徐某”。因到期未收到貨款,鄭某隨即向平度法院提起訴訟。

平度法院明村法庭受理該案后即委托“老趙工作室”組織訴前調解。2022年3月2日,鄭某及公司負責人到場參加調解,徐某以其不承擔責任為由拒絕到庭。調解中,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認可徐某的負責人身份,稱徐某與公司系買賣合同關系,徐某自行收貨,為公司供貨。因欠條為徐某個人出具,公司對徐某負責人身份又不予認可,法庭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了徐某,希望他能夠到場參加調解,并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購買圣女果的行為系職務行為。

3月3日,鄭某與徐某到場參加調解,徐某認可欠條是自己出具,但自己是給公司收購圣女果,該筆欠款應由公司承擔。調解員“老趙”和法官耐心向徐某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告知他公司不認可他是公司人員,基于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有足夠權限代表公司簽字,因而該筆欠款應由徐某支付。如果公司沒有將貨款支付給他,他可以向公司索要貨款。

3月15日,鄭某與徐某到場,徐某表示已收到公司轉來的貨款,可當場給付。但是鄭某因為這件事起訴他,讓他覺得十分委屈。憑借豐富的調解經驗,“老趙”認為這起糾紛的癥結不在于貨款支付,而是徐某因為被起訴,覺得抹不開面子。“老趙”和值班法官一起,給他做起了思想工作,并現場普及了在收售果蔬農產品過程中應當注意的事項。徐某隨后即通過微信向鄭某完成了轉賬,貨款當場結清。

“老趙”常說,做調解關鍵是要有耐心,要把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才能真正“化干戈為玉帛”。2021年以來,“老趙”共參與調解案件301件,調解成功203件,許多糾紛正是在這小小的一方調解室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